发表日期:2015-06-10 点击 次

  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,党中央对国家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,不由让人深思,究竟什么样的干部才称得上一个“好”字?笔者认为一个好的国家干部首先做到的应该是虚“己”实“民”。

 

  把名利看虚,把国家事业看实。党员干部应走出名利圈,以豁达的心理和超然的态度对待名利,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首位,将党的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,做到国家为大,自己为小,不与人攀比,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工作,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最大化,将自己的需求与国家、人民的需求融为一体。

 

  把业绩看虚,把群众利益看实。党员干部要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,增强群众观念,真正从思想上思考怎么对待好群众的问题,如何解决好群众的现实需求,从灵魂深处为群众着想,发自内心为群众办事,将国家赋予的各种资源毫不浪费地运用到服务老百姓身上。

 

  把私欲看虚,把组织观念看实。党员干部要不断学习党纪党观,增强组织观念,不断严格要求自己,想问题,做事情要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精神保持一致,正确贯彻和把握“照镜子、正衣冠、洗洗澡、治治病”的总要求,讲贞操,重品行,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。

 

  总之,要成为党的好干部,为群众办好事为第一刚性要求。作为领导干部,就一定要不唯名,不唯利,培养自己坚定的群众观念和浓厚的群众感情,把群众的需求铭记在自己的脑海中,落实在行动上。做到事情不讲大小,服务不讲难易,时间不讲早晚,肯吃苦,愿做事,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,办实事。   (作者: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)

 

(来源:共产党员网)   (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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